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宣传及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澄清公告
“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宣传及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CZB-2023-ZB1721)澄清公告如下:
1、原磋商文件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现调整为“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调整不影响各潜在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故该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3、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看。
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