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2号煤场大棚和成品料场大棚工程总承包工程澄清公告(三)
一、项目名称: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2号煤场大棚和成品料场大棚工程总承包工程
二、项目编号:FCDC2021-G2-00059-HCZB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29日
四、澄清事项:
1、取消澄清公告(二)中“照度标准值不得小于150LX”的澄清修改,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5.5.2.2中的照明照度的技术要求执行,即:“设计照度按不小于50LX设计。
”
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 |
联 系 人:梁工、唐工 | 联 系 人: 李工 |
电 话:0770-2092205、0770-2092210 | 电 话: 0771-4308717 |
电子邮件: WY88948@163.com |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