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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烧结厂烧结工序全流程除尘器系统超低排放改造之2#360㎡烧结工序机尾和成品除尘器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烧结厂烧结工序全流程除尘器系统超低排放改造之2#360㎡烧结工序机尾和成品除尘器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烧结工序全流程除尘器系统超低排放改造之2#360㎡烧结工序机尾和成品除尘器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LZDC2021-G2-00045-HCZB,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区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机尾和成品电除尘器二、三、四电场内部进行拆除,保留一电场,在拆除电场基础上新建布袋除尘器;更换机尾和成品风机,更换成品风机电机;对原有机尾和成品电除尘器一电场极线极板进行维修,并将原工频电源全部更换为高频电源;对电气控制系统、吹灰系统及配套公辅设施、入口烟道等进行改造。

计划工期:本项目绝对工期180日历天(其中烧结机停机对接改造时间为30日历天内),非连续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试运行结束)。其中,烧结机停机对接改造时间30天,项目完成烧结停机前安装准备工作,准备好烧结停机安装,由于招标人原因未能正常保证烧结机停机的,相应的工期顺延,不计入总的施工工期,不计工期顺延产生的所有费用。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机尾和成品电除尘器二、三、四电场内部进行拆除,保留一电场,在拆除电场基础上新建布袋除尘器;更换机尾和成品风机,更换成品风机电机;对原有机尾和成品电除尘器一电场极线极板进行维修,并将原工频电源全部更换为高频电源;对电气控制系统、吹灰系统及配套公辅设施、入口烟道等进行改造。本工程包括2#360m2烧结机尾和成品电除尘超低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工艺、设备采购和安装、地质勘查、桩基、土建、钢构、电气、控制、隔音、检修平台、扶梯、消防、照明、给排水等(即从机尾和成品电除尘器喇叭口入口(含补偿器)至烟囱出口范围内所有改造内容)的设计、土建、拆除、设备采购与安装、电气改造、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培训与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本工程总承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附件1——《烧结工序全流程除尘器系统超低排放改造之2#360㎡烧结工序机尾和成品除尘器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通用专业承包资质(环保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方具有1项将电除尘器改造为电袋除尘器的改造业绩或新建电袋除尘器业绩,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如出现有业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和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3.3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

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3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 诚信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 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可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1.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9日至2021年9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1.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9日至2021年9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单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邮箱:WY88948@163.com。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联行号:105611050013)

银行账号:45050160500100000537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21年929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七楼702开标室,2021年92910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bjhcz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 李奕海

电    话:0772-2595957

电    话: 0771-4308717


电子邮件: WY88948@163.com

 

2021年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