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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号、5号矿石料场堆取料设备轨枕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号、5号矿石料场堆取料设备轨枕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号、5号矿石料场堆取料设备轨枕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FCDC2021-G1-00046-HCZB)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号、5号矿石料场堆取料设备轨枕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号、5号矿石料场堆取料设备轨枕采购安装,含轨枕和轨道、轨道固定件的设计、设计审查、制造、检验和监造、供货(除轨道外)、保险、运输至招标方安装现场、卸船(车)及安装现场转运、安装(包括随机提供的所有地面附属件与招标方单独采购轨道的安装工作)、调试、现场的补漆、试车、验收、清理现场、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以及向招标方所在地安全监督和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安装申报、特种设备检验和使用许可证书的办理等,即为“交钥匙”工程,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3 交货期:本项目所有的混凝土轨枕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所有混凝土轨枕及轨道固定件运抵需方现场后,现场具备施工的条件下,在80天内分步完成铺设及堆取料设备轨道的安装与调整,随即进入初步验收交付阶段,初步验收合格即为轨枕的交货日期。特别说明:投标单位中标后,三天内提供U型道床道砟碎石铺设参数要求及相关资料到招标方。

3.  投标人资格

3.1  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该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2015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业绩要求:2015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项轨枕的制造生产或轨道施工安装业绩。(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签字页复印件及能满足业绩中标的物相关要求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7  招标人对供货有要求的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可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1.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3日至2021年9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1.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3日至2021年91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单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邮箱:WY88948@163.com。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联行号:105611050013)

银行账号:45050160500100000537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24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三楼307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bjhcz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

联 系 人:梁工、唐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0770-2092205、0770-2092210

电    话: 0771-4308717


电子邮件: WY889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