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 |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航天城)邓庄南路9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21786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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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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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一批 | ||||
采购用途:自用 |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激光干涉仪设备购置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是否需要制造商授权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激光干涉仪 | 1 | 是 | 是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本项目预算金额 180万元。 |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制造商授权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 ||||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项目已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供应商所投货物可以产自中国境外的产品。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4年7月11日起至2014年7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 ||||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2014 年8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室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姚锐 | ||||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 ||||
传真:010-63509799-808 |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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