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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丰台区司法局城市公园法制宣传角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丰台区司法局城市公园法制宣传角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4-BJ1402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75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89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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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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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城市公园法制宣传角建设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6.187486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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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116日至 20141118日,每日930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 112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411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会议室(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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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内)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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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姚锐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传真:010-635097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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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 号:1100 1029 2000 5300 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