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戏曲学院促进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教学环境综合改革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4-BJ1363
采购人全称:中国戏曲学院 |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3373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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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房间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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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一批 | ||||
采购用途:自用 |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LED变焦投光灯 | 80 | 台 | 提供原厂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
2 | 反送音箱 | 4 | 只 | 提供制造厂家原厂授权或总代理商授权书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总预算金额:100万元(批复编号:XM-0000014218140929001) 第二包剧场灯光:单项控制金额48.12万 |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项目已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供应商所投货物可以产自中国境外的产品; (8)具有近三年承担类似相关项目的经验; (9)具有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10)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11)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12)具有清单中指定设备原厂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13)具有清单中指定设备原厂授权书或总代理授权书 | ||||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原件及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近三年(2011至今)类似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提供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提供清单中指定设备原厂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供清单中指定设备原厂授权书或总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06日起至2014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6:30时(北京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房间)。 | ||||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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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 年11月26日13:30~14:00 (北京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6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房间)。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 姚锐 | ||||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14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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