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第二包:工程建设费)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7月17日 18: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第二包:工程建设费)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
采购单位 |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7日 18: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17日 09:00??至??2017年07月24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号 | ||
预算金额 | ¥119.5304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红、贾东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509799 | ||
采购单位 |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西街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8755894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红、贾东敏 010-63509799 | ||
附件: | |||
附件1 | 251工程招标公告.docx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第二包:工程建设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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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第二包:工程建设费)
项目编号:HCZB-2017-ZB2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红、贾东敏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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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西街11号
联系方式:010-87558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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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红、贾东敏 010-6350979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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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用途:自用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和第五卷)及图纸(另附)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本项目总预算149.345636万元 (批复编号:XM-0000014253170329035)其中工程建设费119.5304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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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7)投标人需具有安防叁级(含)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含)以上含资质;(8)投标人应在北京地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相应的技术保障力量(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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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9.5304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7日 09:00?至?2017年07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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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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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近三年(2014至今)类似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需提供安防叁级(含)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含)以上含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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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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