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上地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上地学校食堂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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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上地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CZB-2016-ZB10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50979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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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上地学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2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10-6261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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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鹏飞 010-63509799-86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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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主要采购食堂设备及厨杂用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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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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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503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1日 09:30?至?2016年03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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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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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补充事宜
-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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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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